- 商标异议书的定义,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书的定义
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商标异议书就是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材料。超过三个月的异议期,商标局不再受理异议
201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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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许可的授予 1.1 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在区域内,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非独家、不可转让且免收特许权使用费的使用附件A所列许可商标和商号的许可。 1.2 许可方在此承诺其为许可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拥有全权授予被详细>>
合同格式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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