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该怎么写的
判决书写明以下几点:
1.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2.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
3.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
4.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二、怎么送达判决书
送达判决书的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三、判决书生效证明怎么开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所处裁判阶段一审还是二审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开具判决书生效证明的时间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审判决的,宣判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的,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作出判决并送达后即生效,需向二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