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中院多久受理
上诉中院受理时间是一般四十五日左右可以受理。
中院首先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给原审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若是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基层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的,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中院。中院应当在五日内立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二、上诉材料怎么写?
上诉材料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在民事诉讼中,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法律快车提醒,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上诉条件有哪些
上诉条件有: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