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完多久开庭呢
上诉完多久开庭没有规定具体开庭时间,由受理法院排期审理,只要在二审的审限内开庭都是可以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上诉书怎么写
上诉书的写法如下:
1.标题写民事上诉状,在当事人的位置写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信息;
2.写上诉的请求,写清楚是需要撤销原判还是需要全部改判或者是部分改判;
3.写上诉的理由;
4.最后是尾部和附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三、上诉条件有哪些
上诉条件有: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