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起诉书需要本人去交吗
交起诉书不一定需要本人去交。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以下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当事人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不需要本人去,可以委托法定人员进行代理,由委托代理人去递交起诉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起诉书是要自己写吗
起诉书如果是民事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也可以委托律师代写。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但对于刑事案件起诉书,由检察院制作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法院起诉书一定要送到被告手中吗
法院起诉书一定要送到被告手中,并签送达回证,确保被告能收到。法律规定由法院将起诉书送交被告人。不过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派工作人员专门去向被告人送达文书,而是会打电话让被告人自己来法院取。如果应诉人无法通知的,会以邮寄形式送达,并要求应诉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