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全何时能解封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的财产保全的期限是不一样的,所以解封的时间也不一样,而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可以随时解除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1.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2.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3.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4.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5.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6.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二、婚姻财产保全在婚姻中是否可以操作
在婚姻按揭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而且还不需要提供担保。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2.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4.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5.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6.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三、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
法律快车提醒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3.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4.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