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是什么样子的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法院印章。实践中,除上述内容外,在判决书的开端,还应当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及他们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审判员和书记员署名后还应注明作出判决书的日期。
二、判决书生效后还能上诉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判决书生效后是否能上诉看情况。如果是接到一审的判决书,并超过了十五天的上诉期,依然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上诉,但如果接到的是二审判决书,那么接到判决书之时起,判决书便立即生效了,就不能再上诉了。二审需要在一审判决下来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如果超过六个月,则视为放弃上诉。
三、判决书下来怎么申请执行
1.在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后,申请人依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向判决法院或者裁决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2.法院受理后,因强制执行侵犯到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权益,或者不服裁定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在申请执行书审查通过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拒不履行的,则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执行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依据,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