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医鉴定要重新拍片子吗
法医鉴定可以重新拍片子。如要法医要求重新拍片的,就按照要求提供重新拍的片子,并保存好以前的拍子做为参照。如果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果存有异议,也可以申请重新做鉴定,如果有需要的,也要重新拍片。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法医鉴定的内容
1.确定死亡原因。
2.判定致死方式,即判定是他杀、自杀还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确定死亡原因复杂,常须结合现场勘验和案情调查进行全面分析,然后作出判断。
3.推断死亡时间,是指人死后到尸体检验的时间。
4.认定致死伤物体,主要是根据损伤的形态、大小、程度及其他性质。
5.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即推断死者损伤是生前造成的还是死后形成的,以及生前损伤后经过的时间。
三、法医鉴定程序有什么规定
法医鉴定程序有的规定如下:
1.受理鉴定申请;
2.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期限为三日;
3.进行鉴定,包括自行鉴定和转件联合选定人员进行鉴定;
4.发出鉴定文书。期限为决定受理委托鉴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条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