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书是不是离婚证明
调解书不是离婚证明。婚姻登记系统里并没有法院调解离婚的记录,因此如果再婚,除身份证或户口本外,当事人需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自己的单身身份。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民事调解书包括哪些内容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三、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1.单独调解。适用于调委会独任管辖的纠纷。这类纠纷不涉及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关系人。调解组织对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比较熟悉,便于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纠纷发生、发展情况,针对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开展调解工作;
2.共同调解。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调解组织,对于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协调配合,一起进行的调解;
3.直接调解。调解人员将纠纷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主持调解双方的纠纷。直接调解可以单独调解,也可共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