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下来以后还能调解吗
判决书下来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还能调解。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而法院对二审案件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二、法院判决书下来可以撤诉吗
法院判决书下来不可以撤诉。只要在一审判决作出以前,原告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撤诉,这是原告的权利。如果一审判决下来了就不能提起撤诉了,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判决书是否需要签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判决书是不需要签名的,而是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