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开庭是当场宣判结果吗
法律对醉驾案件开庭是否应当当庭宣判没有规定,既可以是当庭宣判,也可是开庭后若干天后宣判。并且法官决定案件采用哪种宣判形式,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和审理情况。如果法官不是当庭宣判,也会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宣判。
1.醉驾属于违反《刑法》的刑事案件,其开庭和宣判,适用《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两种宣判形式,一是开庭后当庭宣判,一是开庭后若干天后再宣判。对于哪些案件应该选择哪种宣判方式,在《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一般说来,这是法官可以自由决定的范围。从实际情况看,法官是否选择当庭宣判,主要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和审理情况;如果案件简单且判决结果明确的,就可以当庭宣判;如果案件复杂或判决结果较难确定的,一般要等到开庭结束后若干天后再宣判。
二、醉驾后是否直接拘留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醉驾被当场查到,一般都是会进行刑事拘留的,但是刑事拘留并不是刑事处罚,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这个时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三、醉驾判拘役一个月一直没去有什么后果
会被公安机关逮捕。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配合公安机关处理结果,属于情节恶劣,会被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