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代理律师出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内容
1.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
2.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
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防止在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准确无误。
3.起草诉状
起草诉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被告的主体的身份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2)确定诉讼请求事项;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
(4)确定原告方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已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及证据;
4.起草答辩状
起草答辩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原告的主体身份是否符合诉讼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是否为适格的被告主体,并提供相关证据;
(2)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概括性的意见;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是否与原告的诉求理由相一致。
二、一般民事诉讼代理律师费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地律师费不同,可以参考四川省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 1000-3000元;其他。
三、民事诉讼代理的权限有哪些
1.民事诉讼代理的权限有以下:
(1)一般授权有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
(2)特别授权有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