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及裁定书是什么
1.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法院裁定书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分书面和口头裁定两种。在中国,裁定由人民法院使用;裁定只适用于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在法定上诉、抗诉期限内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判决书和裁定书主要有以下四种区别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很多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以用书面形式,又可以用口头形式。
4.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五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五日。
三、判决书下来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下来后,并不是就等于结案。该案件还可能会存在当事人提起上诉;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等的情形。判决书下来后,并不是就等于结案了,判决书下来后,可能会出现以下的情形:
1.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书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上诉,人民法院立案后进行二审;
2.如果下来的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服生效判决书,可以向人民未取申请再审;
3.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服判决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