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书在网上能查到吗
一般情况下,民事调解书是不会公开的。因为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属于自治形式,在调解方式结案的文书当中,不体现法官的新政和裁判的过程,达不到网上公开的价值,除非当事人自愿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二、怎么才能撤销民事调解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调解书的撤销方式:
1.当事人有证明能够证明生效的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能够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向作出该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民事诉讼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始调解
民事诉讼立案后,法院在双方发生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将准备的起诉状副本传送到被告方,而收到的被告方需要在收到起算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调解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可以进行调解。如经双方的同意,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作出调解。双方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法院也可以作出。普通程序十五天内,简易程序是七天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法院调解应当遵守自愿原则,查明事实_分清事非原则_合法原则。法院调解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处分权基础上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和法院行使审判权相结合的产物。法院调解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主持和引导当事人用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终结诉讼的一种方式。当地的人民法院需要在双方发生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也就是期限为五天,将准备的起诉状副本传送到被告方,而收到的被告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在收到起算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示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