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问题如何进行法医鉴定程序
法医鉴定程序有:
1.鉴定申请;
2.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期限为三日;
3.进行鉴定,包括自行鉴定和转件联合选定人员进行鉴定;
4.发出鉴定文书。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鉴定,是指为解决案(事)件调查和诉讼活动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与技术方法,对人身、尸体、生物检材、痕迹、文件、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它相关物品、物质等进行检验、鉴别、分析、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或检验结果的科学实证活动。
二、法医鉴定人员应当遵循的义务
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3.遵守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技术规程;
4.按规定妥善接收、保管、移交与鉴定有关的检材、样本和其他材料;
5.依法出庭作证;
6.保守鉴定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法医鉴定什么时候会中止
法律快车提醒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医鉴定应当中止:
1.因存在技术障碍无法继续进行鉴定的;
2.需补充鉴定材料无法补充的;
3.委托鉴定单位书面要求中止鉴定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5.委托鉴定单位拒不履行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