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受理到开庭需要多久
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据自己的开庭安排来排开庭时间。但是一般审理期限是受到3-6个月的法律限制。在受案的期间,被告应该提出答辩状,如果没有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如果书写一份很好的答辩状,能从法律,理性上引起法官的重视,认为案件的争议如答辩所表达的状态,那么内心会倾向于支持被告的理由,花更多心思审查原告诉讼中存在的问题,为的是尽可能的平衡案件的公平。答辩状何时提交,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及诉讼策略来决定,即使当庭提交也不会引起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寻找对自己最有利的诉讼应对方法。
二、案件受理后一般开庭几次
法律快车提醒您,开庭一般需要一次,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若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则会开两次庭。
三、案件受理后开庭审理的流程是什么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