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对行政调解不满的疑问案件
处理对行政调解不满的疑问案件的方法是:
1.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对双方的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行政诉讼可能会花费时间和金钱,且结果不一定如愿。
2.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还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将重新审查案件并作出新的决定。但行政复议的结果也不一定如愿,且复议期限较长。
3.其他途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例如调解委员会、仲裁机构?等。这些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争议。
二、处理对行政调解不满复议的期限
处理对行政调解不满复议的期限是60天内。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三、处理对行政调解不满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快车提醒,行政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这意味着,如果在一审或二审行政诉讼中,法院作出了不利于原告的判决,那么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支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诉讼费用完全由败诉方单独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