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停止执行状是指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停止执行被告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时使用的一种法律文书。该申请状的对象,或者说申请停止执行的标的,不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而是被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决定。那么中止执行申请书需要包括哪些内容,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一、中止执行申请书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xx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XXXX)二中民终字第126XXX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两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因为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二中民终字第126XXX号”民事判决违反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已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并已被受理。
鉴于被申请人为外地个人,住所地在XXXX省XXX县,执行完毕随时都有可能离开XXX,且其流动性大、居无定所。如果将来贵院纠正原错误判决,执行回转时也将因找不到被申请人或执行费用过高而使申请人造成损失。
因此,请求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XXX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
二0XX年XX月XX日
二、拒绝申请中止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三、中止执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止执行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人民法院应当暂停一切执行活动;
22、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不得该变中止执行前的财产状况和事实状态。如申请执行人不得擅自采取行动向被执行人追索债务:被执行人不得自行处分已经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协助执行人不得推卸协助法院执行的义务等。
人民法院决定中止执行时,应当作出中止执行的书面裁定,写明中止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由执行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该裁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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