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和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符合收养公证条件的,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收养公证书有什么内容呢 下面是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的收养公证书范本供您参考。
一、收养公证书范本
收养公证书
( )××字第××号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
被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兹证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自愿将×××(被收养人姓名)送给他人收养,收养人×××、×××愿意收养×××为养子(女)。经审查,该收养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条的规定,其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二、收养公证的流程
1、收养当事人亲自申请收养公证。
2、提交收养公证需要的材料。
3、公证处受理,审查受理的内容包括是否属公证处管辖、申请当事人对收养关系有无异议。
4、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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