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罪犯减刑(或假释)一案的审理报告
(______)___刑执字第___号
一、罪犯的基本情况
罪犯______……(写明其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和服刑处所,判刑前的党派、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是否属累犯以及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不得假释等情况,如系假释案件还应当写明其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如有亲属侨居外国或者在台、港、澳以及有其他特殊关系的,亦应写明)。
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罪犯______……(写明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和判处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执行过程中有无减刑、加刑的情况;执行机关建议减刑或者假释的理由;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经过)。
三、罪犯在服刑中的表现(或者有特殊情况的事实)
……(写明经审理查实的罪犯在服刑中的表现,包括罪犯经过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或者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事实;或者有特殊情况,应予假释的事实。对于罪犯无悔改表现和表现有反复的事实、情节应当一并写明)。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项一般是写原判中存在的问题、监狱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等。有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没有就不写此项)。
五、处理意见和理由
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对减刑、假释从严掌握的立法精神和核实的罪犯在服刑中的表现等情况,重点阐明罪犯是否符合减刑或者假释的条件,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结合考虑罪犯原判罪行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险性的大小,原判刑罚有无过重过轻等情况,引述有关的法律依据,提出从宽或者从严掌握和是否予以减刑或者假释的具体意见。
如属于具有特殊情况应予假释的情形,应当具体写明有何特殊情况,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写明依照刑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本案应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审判员(或者代理审判员)署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对罪犯减刑(或假释)一案的审理报告
2019
09/25
分享
顶部
- 为你推荐
-
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吗
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吗?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司法解释明确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其中包括职务犯罪、涉黑犯罪和金融犯罪。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减刑假释案件需要开庭审...详细>>
减刑
2020-08-01 -
审理假释案的司法解释
办理假释案件要符合审理假释案的司法解释,即判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要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详细>>
假释
2020-07-21 -
审理减刑案的司法解释
审理实务中对减刑案件的确定要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详细>>
减刑
2020-07-21
立即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