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编号:
序号
进口货
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
和币制
减税
或免税
核放情况
说 明
数量
金额
1
(1)免税证明由所在地或分管地海关签发,一式三份。一份存底,一份寄送进口地海关,一份交由申请单位向进口地海关交验。货物
放行后,由进口地海关在货主交验的一份上填明核放的数量、金额,并经现场负责人签章后,再寄返签发证明的海 关。
(2)免税证明按一个口岸一批进口货物填发,如一批进口货物分几个口岸进口,应分别填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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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填发和核放的海关签章日 期
负责人签章
附:
减免税证明是对注册登记的中外合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物品予以减免税时,向海关交验的一种凭证。免税证明由所在地海关或分管海关签发,一式三份,按一个口岸一批进口货物填发,如一批进口货物分几个口岸进口,应分别填发。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