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反管理的车辆相应的交管局是有着一个权利可以进行相应的暂扣的,暂扣车辆也并不是永久的,相应的暂扣也是有着一个最长期限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运管行政暂扣车辆最长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运管行政暂扣车辆最长多久
暂扣车辆最长不能超40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管部门可暂扣道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交警要向当事人开具暂扣物凭证。被交管部门暂扣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扣留期限为20天。需要暂扣延期的,要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长20天。
事故大小不同责任认定时限不同,按照有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一起道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限为:轻微事故在5日内认定,一般交通事故在15日内认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在20日内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照常规时限做责任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按上述规定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重新认定最长不超30天道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对交管部门的不服,可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重新认定申请书后,要在30日内做出维持原认定、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二、暂扣驾驶证的最长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应根据其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凡吊扣驾驶证的合并执行不能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应从处罚裁决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可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可从确定损失日开始。
三、车辆暂扣怎么办
1、扣押原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扣留部门应当妥善保管。此条规定我们可以得知,我们的爱车虽然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内,但它是有安全保障,因为交警部门负有妥善保管被扣留车辆的义务。另外,扣押行为只是有关部门寻求证据的需要,这也是扣押我们车辆的原因所在。对于交警大队扣押车辆所出具的扣押凭证,我们一定要保管好,这不但有可能作为事故的证据,也是我们以后取回自己的车辆的直接凭证。
2、扣押时间。被扣留车辆最快什么时候和最迟要多久才能回到我们手里,这是各位司机朋友迫切想要知道的问题,这涉及到2个法律条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8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另外,第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据此,最早取回时间应该在25日内,延长取回时间应该在65日内,朋友们只需耐心等待,就可以取回自己的爱车啦。
3、对于无主车辆或是经通知领取而未领取的车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4条规定: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对此,驾驶员若是逃逸或检验鉴定后经通知不取车最多三个月车辆就会被有关部门自行处理掉,若是还想取回自己车辆的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取回自己的车辆,否则可能永远也取不回来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运管行政暂扣车辆最长多久的全部内容。车辆的暂扣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